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组织工作
党支部建立的程序
时间:2011-07-20 字号:[ ]

一、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设置方案等。

二、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的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上级批复。待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建立党支部后,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