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市纪委市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三个持续做实医药领域清廉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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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紧扣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医药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全面起底医药领域问题线索,组内立案查处7人,组织处理39人,助力挽回经济损失1818万元。同时,坚持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工作思维,一体推进思想教育、建章立制等后半篇工作,形成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的工作闭环。 一、持续拧紧思想教育总开关。始终把思想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多形式思想教育活动。一是逐级落实提醒教育。健全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从卫健局党委书记,一直到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谈心提醒平均达2次以上,系统内8400余名应谈人员实现谈心提醒全覆盖。二是定期组织专题教育。督促卫健系统各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医德医风教育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结合卫健系统“清风同行闯新路·踔厉奋发谱新篇”廉政主题教育宣传月活动,邀请市纪委常委为系统内党员干部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推动医疗卫生单位相继开展廉政教育课83场次,受教育11422人次。三是强化实地警示教育。组织30余家医疗卫生单位主要岗位负责人到法院旁听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罗某、原药剂科主任黄某收受药商回扣案的现场庭审,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第一时间、第一视角接受警示教育,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的效果。 二、持续守牢廉政风险防范点。紧紧盯牢医药领域集中整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廉洁风险,加强建章立制,推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各项制度223项,实现从“当下改”到“长久治”。一是重构集体决策机制。督促卫健局修订完善瑞安市卫健系统“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并全面推广落实,集中整治以来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共上报“三重一大”事项293个。推动扩充医药评审专家库,采取固定委员,随机抽选常务委员、专家成员等方式,确保随机人员占比达84%以上,组成药事委员会,对需引入新药进行集中评审。二是完善药械采购机制。加强集采药品与非集采药品的使用管理,合理规定、及时调整非集采药使用期限,对需长期使用的非集采药,要求药事委员会集体决策综合评估,防止用药短期变长期;广泛推行医疗设备集团采购,今年通过集中谈判降低采购成本127万元,优惠率12.35%,有力节省我市医疗设备采购资金支出。三是实施药商评估机制。出台医药代表管理制度,推行“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的“三定三有”管理办法,对来访药商建立评估机制,明确违规行为,实行“清廉积分”制度,对违规违法的药商实行“黑名单”管理,强化信用惩戒。 三、持续织密数字赋能监督网。更加注重数字赋能,不断推动提升医药领域数字化监督水平,助力打造“智廉瑞医”品牌。一是建立新药引进监控平台。优化设置新药引进审核规则,在引进新药之前,平台随机抽取专家、限时投票、全程留痕,结合药效、定价、性价比进行综合评定,有效避免专家名单“人为干预”及药事委员会“投人情票”等问题。今年以来,已对57个新药引进申请进行线上票决,其中37个申请因票决比例不足被驳回。二是打通药品统方监控平台。持续完善“防统方”平台,对同一账号多次统方等可疑行为自动监测预警,实现在线“吹哨”。打通原有“防统方”系统,实时监控各医院药占比均值差距,一旦某种药品超过预警限额系统将自动触发熔断机制及时锁定药品,监督人员启动核查。三是完善合理用药监控平台。完善“双监控一点评”系统,在绩效考核中提高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药的考核权重,有效落实临床用药动态监测、超常预警、跟踪监控、对不合理用药公示、警示谈话和绩效考核等监管制度。截三季度,全市点评门诊处方305238份,住院处方18090份;对重点监控药品采取超常预警、暂停采购、限量供应、停止使用等措施43次;对用药不合理的医生开展警示谈话93人次,经济处罚254人次。 |